2020年国家重点扶持跨境电商,全面合法化,且税率仅4%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2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跨境出口电商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免税政策。
其公告内容如下:
一、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一)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
量、单价、金额的;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
(三)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
二、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三、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成综试区跨境电商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鉴定工作。
四、综试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享受免税
收入优惠政策。
五、本公告所称综试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本公告所称跨境电商企业,是指自
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条消息一出,很多卖家欢呼雀跃,甚至有跨境电商行业人士表示,新政策落地意味着未来跨境出口政策趋
向明朗,总体形势较为乐观。而小编认为,此次政策,对跨境电商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但与此同时,各
监管力度也会不断加大。
那么,在这次国家对跨境电商的大力扶持下,这个大好的政策,对跨境电商到底会产生哪些影响呢?
什么是应税所得率
都说应税所得率,那么到底什么是应税所得率呢?
应税所得率是对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或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采用的一项标
准,是应纳税所得额占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尺度和标准。
其公式如下:
应税所得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100%,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与收入总额的比率。
减轻商家的税负压力,利于融资发展
有专家表示,应税所得额是指按收入确认的利润,
比如一位卖家一年卖了1000万,在新的规定下应税所得率是4%,国家认为你的利润是40万,这个40万是要
拿来缴税的,100万以下的微利企业所得税率是5%,这下只缴了2万块钱了,1000万缴税2万块,等于就是
千分之二,不算多!
新政策的出台不仅明确了出口电商的征税标准,解除了出口跨境电商一直以来面对的税务风险,同时也有利于
大型卖家财务进一步规范化,对企业未来融资发展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新政将助力跨境电商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B与跨境电商部主任、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表示,之前各个综合试验区落实了“无
票免征”政策,虽然是做到了“无票免征”,但最终可能要多交所得税,这两者之间的冲突,这对于企业来说也
是存在痛点。
而此次跨境电商所得税政策的调整,可以帮助跨境电商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完善跨
境电商的体系,势必会推动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
跨境电商将规范化,推动行业良性循环
因为跨境电商多为小额又多单,传统的海关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企业来说不甚适用。而传统B2C出口企业
,
在物流上主要采用邮政小包、快件等方式,数据不能纳入海关统计,海关推出9610“不征不退”的报关模式,
即跨境电商卖家凭借交易单可以申请退税。
然而过去即便是在9610“不征不退”的报关模式下,因缺乏成本发票始终难解所得税难题。而此次,国家税务总
局出台跨境电商综试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也意味着所有跨境电商企业今后将实行阳光化操作,减少法规
方面的漏洞。
政策还需出台细则对部分企业仍是个考验
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所得税由现有的25%降至4%降幅达5倍,整个政策是非常积极向上,有利于跨境电商的发
展,但要界定好标准,又要防止弄虚作假和混水摸鱼,还需要各地相关部门努力出台细则;但有一点可以看
出,企业必须正规化、阳光化,才能享受政策,这对不少企业仍是个考验。
2020年国家重点扶持跨境电商,全面合法化,且税率仅4%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2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跨境出口电商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免税政策。
其公告内容如下:
一、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一)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
量、单价、金额的;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
(三)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
二、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三、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成综试区跨境电商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鉴定工作。
四、综试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享受免税
收入优惠政策。
五、本公告所称综试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本公告所称跨境电商企业,是指自
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条消息一出,很多卖家欢呼雀跃,甚至有跨境电商行业人士表示,新政策落地意味着未来跨境出口政策趋
向明朗,总体形势较为乐观。而小编认为,此次政策,对跨境电商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但与此同时,各
监管力度也会不断加大。
那么,在这次国家对跨境电商的大力扶持下,这个大好的政策,对跨境电商到底会产生哪些影响呢?
什么是应税所得率
都说应税所得率,那么到底什么是应税所得率呢?
应税所得率是对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或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采用的一项标
准,是应纳税所得额占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尺度和标准。
其公式如下:
应税所得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100%,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与收入总额的比率。
减轻商家的税负压力,利于融资发展
有专家表示,应税所得额是指按收入确认的利润,
比如一位卖家一年卖了1000万,在新的规定下应税所得率是4%,国家认为你的利润是40万,这个40万是要
拿来缴税的,100万以下的微利企业所得税率是5%,这下只缴了2万块钱了,1000万缴税2万块,等于就是
千分之二,不算多!
新政策的出台不仅明确了出口电商的征税标准,解除了出口跨境电商一直以来面对的税务风险,同时也有利于
大型卖家财务进一步规范化,对企业未来融资发展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新政将助力跨境电商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B与跨境电商部主任、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表示,之前各个综合试验区落实了“无
票免征”政策,虽然是做到了“无票免征”,但最终可能要多交所得税,这两者之间的冲突,这对于企业来说也
是存在痛点。
而此次跨境电商所得税政策的调整,可以帮助跨境电商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完善跨
境电商的体系,势必会推动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
跨境电商将规范化,推动行业良性循环
因为跨境电商多为小额又多单,传统的海关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企业来说不甚适用。而传统B2C出口企业
,
在物流上主要采用邮政小包、快件等方式,数据不能纳入海关统计,海关推出9610“不征不退”的报关模式,
即跨境电商卖家凭借交易单可以申请退税。
然而过去即便是在9610“不征不退”的报关模式下,因缺乏成本发票始终难解所得税难题。而此次,国家税务总
局出台跨境电商综试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也意味着所有跨境电商企业今后将实行阳光化操作,减少法规
方面的漏洞。
政策还需出台细则对部分企业仍是个考验
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所得税由现有的25%降至4%降幅达5倍,整个政策是非常积极向上,有利于跨境电商的发
展,但要界定好标准,又要防止弄虚作假和混水摸鱼,还需要各地相关部门努力出台细则;但有一点可以看
出,企业必须正规化、阳光化,才能享受政策,这对不少企业仍是个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