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开放新高地系列报道】之三:沈阳自贸区不断释放政策红利
作者:沈阳自贸试验区 发布时间:2018-12-21
据了解,该笔业务为《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在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的通知》(辽汇发[2018]31号)实施后,辽宁省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的首笔试点业务。
为更好地提高外汇管理水平,促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辽宁省外汇局在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营口片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工作。
根据这一新政策,注册在沈阳、营口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境内支付时,凭《试点企业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包括外汇资本金、外债资金、境外上市调回资金等)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境内支付,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新政策实施后,该项手续简化、流程缩短,便利化程度大大提高,提升了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中国银行自贸区支行实现了在新政正式实施后的首笔业务成功落地。
此项新政是辽宁省外汇局、沈阳自贸试验区在资本项目改革方面的重大创新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举措。该笔业务的成功办理,也为自贸区企业带来又一利好消息,沈阳自贸试验区还将以制度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发挥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
【东北开放新高地系列报道】之三:沈阳自贸区不断释放政策红利
作者:沈阳自贸试验区 发布时间:2018-12-21
据了解,该笔业务为《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在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的通知》(辽汇发[2018]31号)实施后,辽宁省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的首笔试点业务。
为更好地提高外汇管理水平,促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辽宁省外汇局在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营口片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工作。
根据这一新政策,注册在沈阳、营口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境内支付时,凭《试点企业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包括外汇资本金、外债资金、境外上市调回资金等)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境内支付,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新政策实施后,该项手续简化、流程缩短,便利化程度大大提高,提升了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中国银行自贸区支行实现了在新政正式实施后的首笔业务成功落地。
此项新政是辽宁省外汇局、沈阳自贸试验区在资本项目改革方面的重大创新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举措。该笔业务的成功办理,也为自贸区企业带来又一利好消息,沈阳自贸试验区还将以制度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发挥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