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所需流程及资料 Filing process

      一.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所需流程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取得海关注册登记证(现在新办理的企业海关给的是“海关XXXX备案回执”,作用同海关注册登记)同时在海关备案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 (注册地址为区内的企业 海关咨询电话:024 - 22695353;注册地址为区外的企业 海关咨询电话:024-22695099)

需携带的资料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许可登记表原件、海关回执原件、公章及操作员、法人相关身份信息。

4.到数据中心电子口岸窗口办理新入网企业,同时取得法人卡及操作员卡(电子口岸咨询电话:024-22721753)

5.申请进口DXPID

      二.3-5步具体所需资料:

3.取得海关注册登记证(现在新办理的企业海关给的是“海关XXXX备案回执”,作用同海关注册登记)同时在海关备案成电商平台 所需资料:

A.备案成电商平台企业需要准备公司网址

B.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

4.到数据中心电子口岸窗口办理新入网企业,同时取得法人卡及操作员卡(电子口岸咨询电话:024-22721753)

所需资料:

A.营业执照原件

B.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

C.海关注册登记证或者海关XXXX备案回执原件

D.公章

5.进口DXPID申请资料

所需资料:

1).公司公章、法人章

2).DXPID申请表原件

3).能够证明企业在海关已经备案成跨境电子商务类型的资料并打印出来(获取该资料途径:首先,插入法人卡或者操作员卡→登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资质→海关企业注册备案→跳转页面后选择通过介质卡登录→进入到图一所示界面→点击还管企业通用资质下注册信息变更申找到企业基本信息如图二所示)

图一:

图二:

4.将这些资料递交到自贸区电子口岸或者沈阳政务服务中心(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1楼电子口岸窗口,建议随身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共建单位: 沈阳市商务局 |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 沈阳市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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