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海关关于规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申报商品条码的公告 沈关公告〔2023〕1号
作者:沈阳海关 发布时间:2023-02-09
为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健康发展,推动企业合规申报,根据海关总署要求,沈阳海关决定自2023年2月10日起,在关区范围内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申报商品条码应用。
为做好商品条码应用工作,请沈阳关区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按照《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中附件1《海关跨境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试行)》的要求,准确填报进口清单表体“条码”信息。
特此公告。
沈阳海关
2023年2月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沈阳海关关于规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申报商品条码的公告 沈关公告〔2023〕1号
作者:沈阳海关 发布时间:2023-02-09
为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健康发展,推动企业合规申报,根据海关总署要求,沈阳海关决定自2023年2月10日起,在关区范围内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申报商品条码应用。
为做好商品条码应用工作,请沈阳关区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按照《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中附件1《海关跨境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试行)》的要求,准确填报进口清单表体“条码”信息。
特此公告。
沈阳海关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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