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总署关于优化落实TIR公约有关 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作者: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26-01-07
为进一步推动《国际公路运输公约》(TIR公约)项下公路运输健康可持续发展,海关积极适应现代物流发展趋势,响应企业诉求,紧密结合海关现行管理要求,拓展优化TIR运输适用范围及作业模式,进一步提升跨境公路运输便利化水平,提高国际公路运输货物通关效率。
二、主要优化内容
一是根据最新政策法规要求,更新完善部分条款。主要包括:补充明确同我国签署多边汽车运输协定的国家,这些国家的承运人及车辆在符合协定规定的情形下,可以按照公约规定从事TIR运输活动;按照TIR公约有关规定,明确需要取得《海关加封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批准证明书》的情形,并调整其有效期。
二是拓展TIR运输适用范围,增加TIR运输保税货物及跨境电商商品的两种作业模式(即“TIR+保税”“TIR+跨境电商”),明确两种作业模式下各作业环节申报要素。
三是补充明确部分作业环节的作业内容及申报要素,包括明确TIR运输申请单号查询途径。
(制作单位:口岸监管司、郑州海关、乌鲁木齐海关)
《海关总署关于优化落实TIR公约有关 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作者: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26-01-07
为进一步推动《国际公路运输公约》(TIR公约)项下公路运输健康可持续发展,海关积极适应现代物流发展趋势,响应企业诉求,紧密结合海关现行管理要求,拓展优化TIR运输适用范围及作业模式,进一步提升跨境公路运输便利化水平,提高国际公路运输货物通关效率。
二、主要优化内容
一是根据最新政策法规要求,更新完善部分条款。主要包括:补充明确同我国签署多边汽车运输协定的国家,这些国家的承运人及车辆在符合协定规定的情形下,可以按照公约规定从事TIR运输活动;按照TIR公约有关规定,明确需要取得《海关加封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批准证明书》的情形,并调整其有效期。
二是拓展TIR运输适用范围,增加TIR运输保税货物及跨境电商商品的两种作业模式(即“TIR+保税”“TIR+跨境电商”),明确两种作业模式下各作业环节申报要素。
三是补充明确部分作业环节的作业内容及申报要素,包括明确TIR运输申请单号查询途径。
(制作单位:口岸监管司、郑州海关、乌鲁木齐海关)